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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ZDTD-OA-0715) 甲 方:中航通达(北京)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乙 方:付梦妤 鉴于甲、乙双方均为中国境内合法经营主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着相互信任、真诚合作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 为共同推广甲方研发的中航商旅ZHTD2.OA型软件产品(以下简称“ZHTD2.OA”),就乙方购买该软件服务并市场推广等相关事项达成多项资源整合共识; 第二条 甲方责任 1. 甲方向乙方销售ZHTD2.OA软件服务,通过与本系统合作的航空、酒店、金融支付等第三方平台向乙方提供商务信息查询、预订、销售的一体化网络运营平台; 2. 在收到乙方支付的服务费后,及时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软件服务; 3. 在乙方按本合同约定缴纳软件服务费后,乙方获得该软件服务的使用权,同时获得该软件平台结算帐号,作为交易资金支付和第三方服务佣金的结算平台; 4. 甲方应积极协调第三方通过本系统及时提供产品内容并实时传输乙方销售佣金支付数据,确保乙方在系统平台上实时获得。为乙方提供24小时不间断技术支持服务; 5. 甲方负责软件使用的相关培训,同时提供电子版平台使用手册一份,并提供咨询服务; 6. 甲方负责系统的正常运转,由于网络环境导致系统故障,甲方应及时联系网络技术部门负责协调并修复。乙方负责其所辖客户的业务管理等善后服务; 7. 甲方作为系统所有者和管理者,从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有权对乙方在平台服务范围内的经营活动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对于损害公众权益或甲方利益的系统购买方,甲方通知乙方后有权终止本合同; 8. 在合作期限内不需要额外缴纳软件系统使用服务费,乙方即可免费获得系统升级所带来的增值服务; 9. 对于乙方提出的个性化服务及由此产生的定制化开发需求,甲方应及时给与评估和答复,必要时单独立项开发。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乙方责任 1. 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向甲方支付合同费用的义务; 2.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及提供的有关规定执行操作,具体操作规定、平台使用手册及在平台公布的相关信息、文件作为本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 3. 乙方应熟练掌握软件系统的各项操作功能,由于乙方操作原因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4. 乙方在合作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关于互联网销售的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税务总局、各航空公司、中国航空运输协会、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等机构就票务销售所做的所有相关规定,因其违法违规行为带来的民事、行政、刑事责任,以及可能发生的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其缴纳的系统服务费用不予退还,甲方保留由于乙方行为给甲方带来损失及不良后果的追诉权; 5. 乙方为甲方销售的计算机软件系统的著作权、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始终为甲方所有。乙方不得独自或与任何第三方对软件系统(包括正式版和试用版)进行翻制、复制、解密、反编译、反汇编和其他反向工程,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和要求经济损失赔偿; 6. 乙方在软件销售及其它任何行为中所引起的纠纷或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乙方为销售计算机软件而发生的乙方销售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第四条 价款及付款方式 本合同约定服务费总价款为35000元人民币(大写金额:叁万伍仟圆整),合同期满,乙方按甲方公司相关规定续签合同,续签免费。 支付方式:1、现金;2、网络支付; 3、刷卡;4、支票;5、电汇;6、其它; 第五条 保密条款 1. 本合同中的所有条款以及合作期间双方的信息均属商业秘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对方有关的商业秘密和技术信息。对于运行过程中对方提供的所有资料(包含但不限于技术、用户信息等),双方均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用于合作项目以外之用途; 3.乙方若后期想升级,每个级别只需要在本合同费用基础上补差价即可。 第六条 法律问题及争议解决 1. 乙方利用本合同故意诋毁甲方声誉或实施违法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2.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守约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违约方因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间接损失;预期收益、以及为主张权利所支付的诉讼费、律师费、差旅费等); 3.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就本合同或本合同之履行而产生的一切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理; 4.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本合同:(1)双方协商;(2)因不可抗力导致;(3)一方被整顿、清算、破产、注销或被国家有关部门调查而影响守约方的; 5.本合同应用属于互联网应用系统,受到电信、网通等电信运营商及当时网络环境影响造成系统暂时中断、服务器等受到不明因素影响正常通讯过程的情况,如病毒攻击、Dos攻击、蠕虫攻击等非甲方直接因素导致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双方均不需承担责任; 第七条 合同有效期限 1. 本合同有效期自 2017年07月15日至 2020年07月14日 止;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执行; 第八条 本合同的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甲方:中航通达(北京)科技 乙 方: 开发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110105018097032 身份证件号: 联系电话:010-56056665 联系方式: 签约时间: 2017年07月15日 签约时间: 2017年07月15日 上一篇:第一页 下一篇:最后一页 |